法律分析: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1、名录必须向社会公开。 重点排污单位除了要遵守污染物排放的一般性法律义务,还有自行监测的要求,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2、结论: 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是指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具有较大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
3、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时,综合考虑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
1、法律主观:排污许可证分几类,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排污单位按行业分分为112类行业,不同的行业类别在生产设施和通用工序申请上所需取得的排污许可证也不一样。
2、《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为实施排污许可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3、正面回答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如下: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或者氮氧化物;烟粉尘;化学需氧或者总氮年排放量10吨及以上,或者总磷。
4、混凝土搅拌站的排污许可证类别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具体来说,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混凝土搅拌站属于水泥制品制造3021,其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定为登记管理。
5、之一条 为实施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有序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名录。
6、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以 下简称《名录》)第八条明确,未作规定的排污单位,确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其排污许可管理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确定。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 *** 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水环境保护体制,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第十四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三条 本条例中的县(区)、乡(镇)人民 *** 和街道办事处是指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工作涉及的 *** 和相关机构。
1、目前,环保部门通过制定发布名录的方式,确定重点排污单位。
2、对于“其他单位”的确定,法释〔2016〕29号提出了两点限制:一个是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确定,一个是“依法”确定。
3、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时,综合考虑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
明确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按照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重点排水户进行现场核查,对其他排水户采取抽查方式进行现场核查,并要求主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排水户排放污水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污水排放行为和防治水污染,厘定排水主体责任,保护水环境和民众健康而制定的法规。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污水排放管理,保护水生态环境和居民健康,规范污水排放行为而制定的法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作如下修改:将第三条中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余条款依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