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市长即为第一副市长,行政级别:直辖市为副部级,副省级城市为正厅级;地级市为副厅级,县级市为副处级。
1、法律分析:副市长可以协助市长负责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国土、交通、人防、规划、房产、园林、防震减灾、城乡清洁等方面工作。副市长属于公务员范畴,具有国家赋予的相应的公权力。
2、每个副市长的分管工作不同,如管工业的,管文教卫生的,管治安安全的。
3、兼任市委常委的副市长一般就是常务副市长,主要工作是协助市长处理全市的全面工作,在市长因故无法履职(出差,学习,休假以及被双规等)时负责全市工作。
4、全国每个城市的规定是不同的,主要看市长的指数超过没有,和任期的长度的秩公安局局长等,城市的公安局主管副市长的兼职,主要是负责市公安局,司法部,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协调工作。
1、副省级市的副市长是厅局级正职;地级市的副市长是厅局级副职;县级市的副市长是县处级副职;直辖市的副市长是省部级副职。市的行政级别可分为三种不同情况: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地级市,县级市。
2、常务副市长即为第一副市长,行政级别:直辖市为副部级,副省级城市为正厅级;地级市为副厅级,县级市为副处级。
3、副省级城市的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市长、市政协主席均为副部级,副职为正厅级。
4、地级市副市长属于厅局级副职。一般局级是指部委的局级,也就是司、局、地、厅、市级别,比正处(县)级大,比副部(省)级小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