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国葬法》,是1916年12月由民国国会通过的。第一个享受这个国葬法的人是蔡锷、黄兴。蔡锷黄兴分别病逝于1916年11月8日、1916年10月31日。
有毛主席、宋庆龄、周恩来、朱德、邓小平、霍英东,国葬以国家名义为特殊功勋葬礼由人们举行。葬礼是一种葬礼规范,代表着国家对死者的高度尊重。葬礼存在于中国、日本、美国、韩国等许多国家。毛泽东,字润之,笔名子任。
如中国、日本、美国、韩国等。中华民国的国葬:蔡锷于1917年4月12日国葬长沙岳麓山;黄兴于1917年4月15日国葬长沙岳麓山;伍廷芳于1924年12月3日国葬广州;孙中山于1929年6月1日国葬南京中山陵等等。
葬礼仪式,严格按照国葬法的要求,对国葬经费、都有详细规定。主丧人:是孙中山、唐绍仪、李烈钧、蔡元培。《国葬法》特地为蔡锷、黄兴定制的国家法典。实际上,民国时期,第一位享受国葬规格的是人,隆裕太后。
1、近代中国国葬第一人——蔡锷。蔡锷(1882年12月18日-1916年11月8日),原名艮寅,字松坡 ,汉族,湖南邵阳人,近代伟大的爱国者,著名政治家、军事家、民主革命家 ,中华民国初年的杰出军事领袖。
2、年4月12日,蔡锷魂归故里,北洋政府在长沙岳麓山举行了国葬,蔡锷也成为了国葬第一人。孙中山作挽联:平生慷慨班都护;万里间关马伏波。
3、月12日,这位中国近代史上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以国葬仪式被安葬在湖南湘江岸边风景秀丽的长沙岳麓山万寿寺的后山,供后人凭吊。蔡锷由此也成为了民国历史上,“国葬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