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动作的连贯性,如果动作连贯,就是三步上篮,最后上篮改为投篮。如果动作不连贯,或者中枢脚变换,可被裁判吹为走步违例。
不论是从任何方面比较,詹姆斯都比科比更历史地位高。简单来说,与詹姆斯相比科比是一个更纯粹的运动员。科比更为受运动员的喜爱,就如那句广为流传的话一样“球员选科比,媒体选詹姆斯。”从身体天赋而言。科比和詹姆斯都是天赋*的球员,但詹姆斯的身体天赋,明显更胜科比一筹。
杜兰特尤其强调了詹姆斯的统治力和领导力,这些特质让他在篮球界的影响力超越了纯粹的篮球技巧。在讨论科比·布莱恩特的历史地位时,杜兰特同样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科比的历史地位稳固地位于NBA历史前五。科比以其5次NBA总*、2次总决赛MVP和1次常规赛MVP的荣誉,展现了他卓越的个人能力和获胜的渴望。
这里争议*的应该是詹姆斯。毕竟詹姆斯只有四个*,而科比有五个*。在*数量上,科比的*地位高于詹姆斯。奥尼尔同意科比是历史前五,詹姆斯也是历史前五但是,奥尼尔在社交媒体上转发了贾马尔·克劳福德的言论,并在一张图片上写了这样一句话,“我不能同意任何一个不在历史前五的科比。
毫无疑问是詹姆斯。首先,从总*数量相比,虽然科比共计获得5座NBA总*奖杯,但是只获得2座总决赛MVP,其中在OK组合时期的三连冠,虽然湖人是以奥尼尔科比为双核夺冠,但第一核心始终是奥尼尔。
詹姆斯的历史地位远远高于科比布莱恩特,两人甚至都不在一个档次上。我们都知道,NBA踏入二十一世纪以来,联盟诞生了两大万人瞩目,人气,影响力堪称*的超级*:一位是湖人名宿,号称黑曼巴的科比布莱恩特;一位,则是天之骄子,被球迷尊为皇帝的勒布朗詹姆斯。
科比。根据查询虎扑社区网得知,科比一共参加了32场国际比赛32胜零负,其中有3-4次被吹罚了走步违例,然后就被部分人封为奥运会走步王,詹姆斯国际赛场具体走了多少没去统计过,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詹姆斯一场NBA比赛走步最多的次数已经超过了3次。
科比。科比以自己的技术、基本功和脚步技术为人们所称道,在比赛中经常使用各种技巧来制造出的投篮空间。科比参加过32场国际比赛,32胜零负,表现出了在比赛中的统治力。有些人认为在比赛中走步违例的次数较多,甚至有人称他为“奥运会走步王”。
NBA走步王是詹姆斯,就因为他的走步还曾修改了走步的规则。联盟对2009-10赛季走步违例的规则进行了更改,从走一步算走步变为走两步才算走步。勒布朗·詹姆斯,1984年12月30日出生在美国·俄亥俄州·克里夫兰,美国男子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小前锋,现效力于克利夫兰骑士队。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首先有好的身体素质才能够在NBA站住脚跟。詹姆斯的强壮,科比的柔韧,加内特的长臂和爆发力,艾弗森的闪电突破……发挥自己的优势,扬长避短才会成为*的球员。
司机“生涯遇到最强的对手就是科比,他是这个时代的乔丹”艾弗森“我不知道为什么人们只讨论乔丹,詹姆斯。
科比81分6个篮板,统计这两项效率值为90。两人的效率一目了然,但奥尼尔的壮举鲜有人提起,不是只有得分才能衡量一个球员的(而且还没有算非数据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