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均衡配置办学资源 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1、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2、【答案】:C 本题考查的是教育法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C项正确。A、B、D三项:均为干扰项,排除。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A、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版)》第二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1、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二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2、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3、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版)》第二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2、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2006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被修订,并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